致:各投标人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固体臭味剂等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DGX-2018-CF007 ),根据与招标人沟通确定,对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统一回复,回复内容如下:
问:一、固体臭味剂要求什么味的,是恶臭味,液化气味,臭榴莲味,还是大蒜味?纯的大蒜味只有液体没有固体,含量较高的固体臭味剂每吨水加10克就有味,便宜的加50到1000克才有味?是不是铝箔袋包装,每袋5公斤,液体大蒜味每桶25公斤?
回复:1、本次采购的臭味剂为固体,对味道不作要求,有臭味即可;
2、每吨水加5-10克时能够有臭味;
3、对于产品包装不作具体要求。产品包装在运输、搬运过程中不能出现破损、漏味现象,同时必须符合环保及相关要求。
问:二、是否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臭味剂毒理检验报告?
回复:本次招标过程中不作硬性要求;中标后投标人供货时需要提供所供货物的无毒检测报告。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