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检修技改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招标公告
根据呼城发发〔2017〕143号文要求,对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检修技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完成好招投标工作,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
一、 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检修技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毫沁营、辛家营、三合村、桥靠;
4、招标内容: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检修技改等项目招标
二、服务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的以上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的报建;编制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招投标资料备案、归档;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四、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比选条件的招标代理公司请于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前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八区3号楼603室报名。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五、递交比选资料时间:请于2017年7月4日下午3:00以前递交比选响应文件,过期不候。
参加比选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比选响应文件,内容至少包含: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及企业税务登记证。
6、招标代理机构近三年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工程代理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参会时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7、队伍建设简介:专业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比例。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至少3人,最多5人(中标本团队成员原则不得更换,如更换需经建设单位同意)。
8、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的报建;编制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招投标资料备案、归档;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9、招标代理取费报价:本次报价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参照国家计委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按取费费率报价。
10、服务方案、提高服务质量的服务承诺及措施。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提供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包装。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公告规定的标准对招标代理公司的资格进行审查。
参加比选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由评委员会进行评审。若未带齐以下任何一项资质文件,将承担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风险。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
注: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及企业税务登记证。
5.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时,须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七、公开比选评审会
2017年7月4日下午3点召开评审会,由5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评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排名前三名作为呼和浩特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的入选招标代理公司。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征选在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呼市城发供热公司网址http://www.hhhtcfgr.com/
呼市城发公司网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琨
联系电话:0471-5315389
附:
代理机构比选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
本办法经评委会讨论修改通过生效,在评标过程中不做任何修改。
一、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有效标书进行评审。
2、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所报报价、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等。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采用百分制评分方式进行综合评审,取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评委打分时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汇总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低于基础分或高于最高分的打分为废票。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单位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排名前三名作为呼和浩特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的入选招标代理公司。
二、评标办法
(一)投标报价(满分25分)
以各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最多扣5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商务部分(满分35分)
(1)企业资质及实力(满分5分)
1.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的得1分;500万元及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 财务状况:投标人最近三年(2014—2016)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表明每盈利一年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有一年不盈利的,则该项不得分)
(2)企业业绩(满分25分)
1.供热行业外业绩:
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27日企业承揽过供热行业外工程类、货物类或服务类项目的业绩,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0.5分,最多的2分,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的3分,本项最多得5分。
2.供热行业业绩:
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27日企业承揽过供热行业工程类、货物类或服务类项目的业绩,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0分。
注:所有业绩均以中标通知书或代理合同原件为准。
(3)招标代理团队(满分5分)
1.招标代理人员具有执业资质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2分。招标代理所有人员有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2.招标代理人员具有职称证书的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注:以上证明资料以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为准。
(三)技术服务部分(满分40分)
1.招标代理方案:对招标服务内容、工作流程及工作要点、完成整个招标代理工作时限进行综合评分,一般(1-5分)良好(6-10分)优秀(11-1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招标代理工作的服务计划以及采取的相关保证合法合规、质量控制措施,一般(1-3分)良好(4-7分)优秀(8-10分)本项最多得10分;
3.组织机构、服务体系、服务承诺等:一般(1-3分)良好(4-7分)优秀(8-10分)本项最多得10分;
4.企业经营场所情况(0-5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呼市地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投标人提供的经营场所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本项根据经营场所的的情况综合考量打分(如经招标人核实有虚假情况,按虚假应标处理)。